近日从滨州市住建局供热办公室了解到,今冬供热收费,城区共有605户城市低保居民享受到供热收费优惠。优惠政策继续实行“滨价发(2008)155号”文件中的“低保户收费标准为15元/㎡”,与普通居民23元/㎡的收费标准相比,每平方米享受8元的优惠。
根据城区东、西两个供热公司的统计,滨州市今冬共有605户城市低保居民,近59330平方米的住房供热面积,享受每平方米15元的供热收费政策,平均每 户比普通居民享受到约785元的优惠。其中东区有543户城市低保居民,53321平方米的居住房屋;西区有62户城市低保居民,5999.8平方米的居 住房屋享受到优惠。
据鑫诚热力公司供热客服部负责人介绍,由于民政部门对城市低保居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审核。每年在供热收费开始前,供热公司都会及时与民政部门联系,将民 政部门提供的城市低保居民名单作为审核依据。城市低保居民在交供暖费时,需要提供城市居民低保证、个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房产证(没有取得房产证的 提供购房合同或票据),以便于供热公司登记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