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热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供 热工程设计规范

 

 

 

 

篇一: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 CJJ 105-20 0 5

 

:城市供热工程设计                                  三篇 城市供热 1 工程设计                              1   1 供 热 介 质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 范》  CJJ 34-90 1.0.2 供热介质设计 数适用范围:                                           、热水热力网压力小于或等于 2.5 MPa ,温度小于或等于    2 00℃;二、蒸汽热力网压力小于或等于 1.6 MPa ,温度小于   或等于 350℃。  3.3.1 以热电厂为热源的城市热水热力     网,补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溶解氧小于或等      0.1 mg L ;二、总硬度小于或等于 0.7 mg L ;三、悬浮物   于或等于 5 mg L ;四、 pH (25℃)7--8.5。                 3 3.2 以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城市热水热力网,补给水采用   炉外化学处理时,其水质 应符合第 3.3.1 条的规定;当热力 网设计供水温度等于或小于 95℃时,可采 用炉内加药处理,   补给水水质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总硬度小于或等于 6mg/L;二、悬浮物小于或等于 20mg L    三、pH(25℃)大于 7。                               3. 3 3 开式热水热力网补给水质量除应符合第 3.3.1 条的   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要求。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 34—90

 

6 3.1 热水热力网供水管道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供热介   的汽化压力,并应留有 30--50kPa 的富裕压力。

 

6 3.2 热水热力网的回水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超   接连接用户系统的允许压力;二、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    50kPa。

 

6 3.3 热水热力网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应保持必要的静态   压力 ,静态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应使热力网任何一点   的水汽化,并应有 30~50 kPa   的富裕压 力;二、与热力网直   接连 的用户系统充满水;三、不应超过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允

压力。

 

6. 3 4 开式热力网非采暖期运行,回水压力不应低于直接配   水用户热 水供应系统静水压力再加上 50kPa 之和。

 

1.3 管网布置与敷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 34—90

 

7 2.6 工作人员经常进入的通行管沟应有照明设施和良好的   风。人员在管沟内工作时,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40℃。装有   蒸汽 管道的通行管沟每隔 lOOm 应设一个事故人孔。

7 2.7 地下敷设热力网管道的管沟或检查室外缘,直埋敷设   或地 敷设管道保温结构表面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    路、电缆、架空电线和其他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垂直净距   合表 7.2.7 的规定。

力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其他管线的最小距离 表 7.2.7

 


注: 1 当热力网管道的埋设深度大于建(构)筑物基础深   最小水平净距应按土壤内摩擦角计算确定

2 力网管道与电缆平行敷设时,电缆处的土壤温度与月平均   土壤温度 比较,全年任何时候对于电压 1 0KV 的电力电缆不高 1 0 ℃,对于电压 35~110KV 的电缆不高出 5 ℃ 时,可减小   中所列距离;

3   在条件不允许时,经有关单位同意,可以减小表中规定的距  

 

7 2.8 地上敷设热力网管道穿越行人过往频繁地区,管道保   温结构距地面不应 2m。  7.2.10 河底敷设管道必须远   离浅 滩、锚地,选择在较深的稳定河段。对于一至五级航道河   流,管道(管沟)应敷设在航道底 标高 2m 以下。对于其他河    流,管道(管沟)应敷设在河底标高 1 m   以下。  7.2.16 燃气   管道不 得穿人热力网不通行管沟。当自来水、 排水管道或电缆 与热 力网管道交叉必须穿入热力网管沟时,应加套管或用厚度   不小 100mm 的混凝土防护层与管沟隔开,同时不得妨碍热力 管道的检修及地沟排水。 套管应伸出管沟(检查室)以外,每侧 不应小于 1 m  7.2.19 地上敷设的热力网管道在架空输   线 通过时,管道上方应安装防止导线断线触及管道的防护    网。 防护网的边缘应超出导线最大风偏范围

7 2.20 地上敷设的热力网管道同架空输电线或电气化铁路   交叉 时,管网的金属部分(包括交叉点两侧 5m 范围内钢筋混凝 结构的钢筋)应接地。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Ω。

7.3.3 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5℃地区, 露天敷设的不连 行的凝结水管道放水阀门及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 —10℃   区, 露天敷设的热水管道设备附件均不得采用灰铸铁制品。 热力网蒸汽管道及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 —30℃地区露天   敷设的热水管道,应采用钢制阀门及附件。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 JJ T  81—98

 

3 1.2 直埋供热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 3.1.2 的规

 

1 4 管道机械强度计算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 J  34--90

 

8 0.1 进行管道机械强度计算时,供热介质计算参数按下列   定取用:

 

、蒸汽管道取用锅炉、汽轮机抽(排)汽口、减温减压装置的   最大 工作压力和温度;二、热水热力网供、回水管道的计算压   力均 取用循环水泵最高出口压力加上循环水泵与管道最低点地   形高 差产生的静水压力,计算温度取用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下的   热力 设计温度;三、凝结水管道计算压力取用户凝结水泵最   高出 口压力加上地形高差产生的静水压力,计算温度取用户凝   水箱的最高水温;

 

四、 道工作循环最低温度,对于全年运行的管道,地下敷设   时取 30℃,地上敷设时取 15℃ ,对于只在采暖期运行的管

道,地 敷设时取 10℃,地上敷设时取 5℃。

 

8 0.5 管道作用于固定支座的水平荷载应考虑最不利运行状   态, 按下列规定计算:一、固定支座的水平荷载应包括管道由   于活动支座摩 擦力产生的轴向力、 内压力不平衡力(当安装套 偿器、波纹管补偿器时应考虑产生此项荷载的可能)、补   偿器反力等

、计算固定支座轴向推力时,应考虑固定支座两侧管道水平   荷载 的抵消作用,考虑固定支座两侧管道由支座摩擦力、 补偿 器反 引起的水平荷载抵消时,水平荷载较小一侧荷载数值应   0.7 的系数;


、当固定支座承受分支管道引起的侧向水平荷载时,侧向水   平荷 载按第一款规定计算,当有双向分支管时,只考虑荷载较   一侧支管的水平荷载。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     程》  CJJ/T81-98

4 1.1 直埋敷设预制保温管道的应力验算采用应力分类法。

 

4. 1.2 直埋敷设适用于整体式预制保温直埋热水管道;同   时,钢制内管材质应具有明显的屈服极

 

4. 1.3 直埋敷设预制保温管道在进行受力计算与应力验算   时,供热介质参 数和安装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管网供、回水管道的计算压力应采用循环水泵最高出口   压力加上循环水泵与管道最低点地形高差产生的静水压力

 

2 道工作循环最高温度,应采用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下的热网   计算 供水温度;管道工作循环最低温度,对于全年运行的管网   采用 30℃,对于只在采暖期运行的管网应采用 10℃。

 

:城市供热规划的技术要求

城市供热规划的技术要

 

布《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 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电力局 ( 供电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东北、华北、   西北、华东、 中南、西南电业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   委、电力局:

市集中供热(以下简称城市供热)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是节   约能 源、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 供热 业发展较快。 目前,全国已有 172 个城市建设了供热设   施, “三北”地区(东 、华北、西北)供热普及率在 19%以


山东、河南、江苏、浙江、湖北、上海等南方地区也相继   建设 了城市供热设施。实践证明:制定科学的供热规划并按规   划组 实施是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有效手段。为了促进   城市 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我们编   《城市供热规划技术要求》和《城市供热规划内容深      。现随文印发,并就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通知如   

、城市供热专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各个城   市在 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应结合实际需要编制城市供热专业   规划 ,其内容深度要符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对   各专业规划的要求。

、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城市供热规划的   要求》和《城市供热规划的内容深度》的规定编制城市供   规划,并与城市规划部门进行协调。

 

、为了提高城市供热规划质量,必须委托具有相当资质和级   城市规划或供热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城市供热规划。

 

市、 计划单列市、 省会城市和规划供热面积在 1000 万平   方米以上 (含 1000 万平方米)的城市供热规划,应由具有甲级 资质的规划或供 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规划供热面积在 1000   方米以下的城市供热规划,应由具有乙级资质的规划或供   专业设计单位承担。

四、 市供热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要组织进行相当级别的从   热专业工作的专家论证。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 省会城   市和规 供热面积在 1000 万平方米以上(含 1000 万平方米)的   城市 供热规划,要由五名以上(含五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城市规   划和供热专家参加论证,其中供热方面专面家不得少于三名   划供热积在 1000 万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供热规划,要由三名 以上(含三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城市规划或供热专家参加论证


、强化城市供热规划的审批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   会城市和规划供热面积在 1000 万平方米以上(含 1000 万平   ) 的城市供热规划,要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   主管部门批准。规划供热面积 1000 万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供 热规划 要报请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对于没有编制城市供热规划或者城市供热规划不符合上述   规定 求的城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城市供热工程项   目建 书和企业新建、扩建热电项目的技术改造。国家各级工   商银 、建设银行等专业银行不得贷款用于供热工程建设,也   不得 受有关节能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或贴息补助。有关燃料   部门不得供给燃料 煤等。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城市供热规划的编制工作,并   实施,当地计划、电力、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参与供热规划   制工作。

 

八、 整、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城市供热规划也要做相应的   调整 城市供热工程建设中出现热源和热网主干线等有较大变   化时,供热规划应相应调整。 由于 热负荷变化较快,城市供热   划五年左右进行一次调整。

 

九、本通知适用范围为《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城市规划

 

附件: 1、城市供热规划技术要求; 2、城市供热规划内容深度 设部 国家计委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四

 

国家经贸委,电力工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节能投   资公司。

件: 1


城市供热规划的技术要求》

  总则

 

第一   为了贯彻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国   能源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合理利用能源,治理环境污   保证城市供热规划的编制质量,发展城市供热,制定本技   术要求。

第二   城市供热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中供热专业规划的深   化,是城市集中供热和热电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依据。   供热规划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

第三   城市供热规划包括集中热源向城市市区供应生产和生   用蒸汽、热水的所有供热方式。

第四   编制城市供热规划既要实事求是,又要为今后的发展   余地,既要与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目标相适   应,又要与城市其它基础设施相协调

五条 编制城市供热规划要打破部门、行业的界限,要贯彻   远期相结合, 工业与民用相结合, 大、中、 小相结合,合   局,统筹安排,分期实施的原则。

第六条 编制城市供热规划应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 节约 源为前提,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

二、供热现状及热负荷调

 

第七   对现有工业与民用用热的热源、热网、热用户的现状   进行调查;   调查工业和民用供热锅炉的现状及其环境影响。根 据锅炉的参 数、容量、 运行状况及所在位置,拟定将来承担尖 负荷的锅炉。


第八条 对现有的工业与民用 (采暖、空调、生 活热水)热负荷 详细准确地调查,并逐项列出现有热负荷、已批准项目的   热负荷及远期规划发展热负荷。在调查表中应列出采暖期   与非采 期最大、最小、平均热负荷。

第九   在确定某些宾馆或特殊用户的生活热水热负荷时,应   热水的供应方式。确定夏季热负荷时,在需要空调负荷的   应考虑夏季用热介质制冷后,热负荷的增加量。

第十条 对各类型建筑采暖供热指标的选取,应遵守 CJJ —90   《城 热力网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对各类工业热负荷应根据   门产品单耗,生产量或参照同类企业计算。

三、热源及供热方

 

第十一条 在规划城市热源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现有资源、 能源 通、工业发展、 住宅建设、 环境保护、气象水文等方面的实   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优化选择合理的城市供热方式。   第十二条   有条件的城市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地热、 能、低温核供热和热泵等新能源、 新技术的研究与利用,   辟城市集中供热热源的新途径

第十 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热电厂(站)的建设应遵循“以   热定电 ”的原则,合理选取热化系数,热化系数要小于 1。以   工业热负荷为 主的系统,热化系数宜取 0.8—0.85;以采暖热   负荷为主的 系统,热化系数宜取 0.52—0.63;以工业和采暖   热负荷兼有的系统,热化系数宜取 0.65 —0.75。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现有热电厂(站)的作用, 通 过增加尖峰热 加热器,配置尖峰热水锅炉,降低热化系数,扩大供热能  


第十 加快老电厂的改造,可将现有火电厂中的中小型凝   组改造为供热机组,在火电厂中增装供热机组或将大型高   温高 凝汽机组,改造为发电供热两用机组。

第十 工业热负荷和民用热负荷常年稳定的地区,要积极   建设 域热电厂(站),禁止搞许多小型的自备热电厂(站);有   条件 的城市应积极开展对冶金、石油、化工等工矿企业余热资   源的利用,发展 集中供热。

第十 热电厂(站)供热机组的选择,要严格执行《小型节   能热电 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及附件》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 新建或改建锅炉房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选用容量   大、热效率高的 锅炉。   一般特大城市单台锅炉容量不小于   20 t / h 热效率不小于 75%;

、中城市单台锅炉容量不小于/10 t / h ,热效率不小于   7 0%,

小城市单台锅炉容量不小  4t/h,热效率不小于 70%。   对于民用 采暖,锅炉房安装的锅炉以 3—6 台为宜。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联片供热, 以较大的锅炉取代无消烟 除尘 设备的小锅炉。对各单位自建小锅炉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控制 近期 实现集中供热的地区不应再建永久锅炉房。

第二 集中锅炉房的建设要考虑将来实行多热源联网运行   时,参与供热调峰 的可能。

、热力网

 

第二 一条 城市热力网和用热设施与供热热源统一规划,统   安排, 同步建设。


第二 二条 热力管网的布置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   多种 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力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   靠。主干线应沿热负荷中心敷设,并靠近热负荷大的用    户。同时还要考虑多热源联网的可能

第二 三条 根据用户的要求和特点确定供热介质和供热参     数。 于生产热负荷应以蒸汽为热介质,供热参数根据工艺要   求而 ;对于热水供热系统,在供热规模较大时,应首先考虑   以高温水作为热介质;既有工业用汽负荷又有民用热水负荷   要通 技术论证确定介质和参数。对于循环水供热系统,热源   门应考虑提高供水温度的措施。

第二 四条 城市供热系统合理输送距离:蒸汽管网的输送距   离一般不宜超过 4 公里;热水管网的 输送距离一般不宜超过 1 0 公里。

十五条 热网建设应首先考虑采用直埋管道的敷设方式。

 

第二 六条 热力管网与热用户的连接方式需经过技术经济论   确定。

、热电

 

(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

 

第二十七条 调查现在和将来发展的用电负荷, 及当地电 力系 的供电情况、小火电的现状等。

第二 八条 调查现有的和规划建设的水电站与火电厂装机容   量、水火电比重以及丰水和枯水季节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

二十九条 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根据 “以热定电”的原则,   定热电厂(站)的运行方式。

、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


三十条 供热规划中建设的热电厂(站)、现有电厂改造供热   装机供热机组、锅炉房、余热利用、热网管道和热力站等项   目,需进行投资估算

第三 一条 按国家计委规定进行年节煤量和年节约吨标煤净   资的估算。

第三 二条 提出分阶段实施供热规划的进度和投资,估算投   资回收年限。

第三 三条 进行综合效益分析。体现出全社会投入少、产出   ,综合效益好。

七、环境评述

 

第三 四条 调查当地大气、水体的环境现状,提出改善环境   方法和措施。

第三 五条 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制定颁发的法规、规章。在环   门的配合下,确定分阶段实现供热规划后,改善环境的状  

第三十六条 积极采用技术先进, 安全可靠,除尘效果好 的设 研究当地灰渣综合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条 对实现供热规划后的城市环境,进行综合评述。   件: 2  《城市供热规划的内容深度》

第一章   概述

 

城市概况

 

1. 1 .1 以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收集的城市概况为基本内容。


1 .1.2 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划分各功能区(包括:工业区、文   区、科研区、居住区和旅游区等)。

 

1 .1.3 城市现在及今后五年或十年燃料需要量,及产地分析和   煤质分析。

 

1 .1.4 地热、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利用情况和开发前景。来源:   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

 

二、规划范围

 

1 .2.1 供热规划范围,主要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用热负荷比较集   中的市区, 不包括城市郊区的农田、山区、水域、荒地等。

 

1 .2.2 城市供热系统,主要是指热源布点、热力管道主干线和   力站布点等。

 

第二章 供热现状与热负荷

、供热现状

 

2 .1.1 说明全市主要工业的类别和分布,及其供热现状和存在   问题。

 

2.1. 2   市区建筑物面积、供热面积、民用采暖的建筑面积等,   使用性质建筑物的面积及占总面积的百分比,集中供热普   率等。

2 .1.3 现有采暖用热的供应方式、比重及生活热水的供应情   况;利用热能制冷的现状。

 

2 .1.4 职工冬季烤火费标准、供热成本、热价。


2. 2 .1 现有工业、民用热负荷(采暖、空调、生活热水)及近、   远期 规划发展热负荷。按现有热负荷、已批准项目的发展热负   荷及 远期规划发展热负荷分别列出,热负荷中应分别列出采暖   期与 采暖期的最大、最小、平均热负荷。

2.2 . 2 热负荷调查资料来源与分析。

 

2 .2.3 说明主要工业用汽参数、工艺要求、热负荷性质、生产   次、年运行小时数和凝结水回收情况。

 

2 .2.4 建筑采暖热负荷中,采暖供热指标的取值及采暖建筑物   中不同性质 筑物所占的比重。根据供热面积及采暖热指标,   计算采 热负荷。对各类工业热负荷应根据各部门产品单耗、

产量或参照同类企业计算。

 

2 .2.5 确定生活热水负荷的热水供应量及供应方式。探讨本市   利用 能制冷的前景和可能需要的热负荷,并提出制冷的起止   间。

第三章 热源的现状与规划

、现状热源

3. 1.1 现有火电厂和热电厂(站)概况, 每个热电厂(站)的位   置、装机型 号、台数、 安装年月、运行状况、年发电量、供热 力。

3 . 1.2 市区工业和民用锅炉的现状,锅炉台数, 容量, 安装年   月,设备状 况, 实际蒸发量,各类型锅炉构成,平均锅炉单台 ,热效率,燃料来源及价格,灰渣处理和环境影响,烟囱   数, 操作人员,锅炉房和煤场、灰场占地等; 运行状况、供   能力。

 

3.1.3 已利用的余热资源,供热能力、运行情况和开发的  


二、规划热源

 

3.2 . 1 拟扩建或新建热电厂(站)的位置、装机型号、台数、供   热能 、供热参数、投产后的年发电量、供热量。拟扩建的热   或改造的火电厂,有无扩建场地。包括厂房、煤场、灰    场、水源、 运输条件等。

3.2.2 拟新建的集中锅炉房,每个集中锅炉房的位置、炉型   台数、供热能力、供热参数、年供热量,确定拟保留原来锅   为尖蜂锅炉。

 

3.2.2 将要开发的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情况、供热能力、年   热量。其 能源可以利用的情况。

 

第四章 实现热电联产与集中供热

 

确定每个热源的供热范围

 

4 . 1.1 根据热源的位置、供热半径和最远供热距离,确定其热   源的供 热范围。一般在供热半径 3 公里的范围内不宜建第二个 电联产热源点。

 

4. 1 .2 确定该热源周围所供热的工业与民用热负荷。

 

二、进行热电联产与分产的方案比

 

4 .2.1 对拟新建或扩建的热电厂(站)应进行热电联产与分产的   案比较。只有论证经济合理时,才确定热电厂(站)的建设。   般锅炉单台容量在 10 吨/时,年运行小时数在 4000 小时以

上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应搞热电联产

 

4.2 . 2 根据热源所供应的工业与民用热负荷的大小、热负荷的   性质、参数 及建厂的条件, 选择合理的供热机组。


、介绍联片供热的规模、供热量等。近期集中供热,远期可   发展热电 联产的情况。

五章 热力网

 

、热力网系统规划

 

5.1.1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安排近、远期热力管网新建和改建   计划 ,说明起止年限。

 

5.1.2 近、远期热力管网建设的规模、主干线总长度、热力   总数和布点、最大管径、最远供热距离。

 

二、蒸汽系统

 

5.2.1 介绍工业用汽的蒸汽管网系统,确定每个系统的供汽   数和流量以 及凝结水回收情况。

 

5.2.2 蒸汽管网主干线的总长度及占总长度的百分比、最大   距离。

 

、热水系统

 

5.3.1 介绍各个热水系统、确定采暖热水系统的供水温度与   温度。

 

5.3.2 热水管网主干线的总长度及总长度的百分比、最大供   距离 在有生活热水供应的地区,介绍热水供应量,冬、夏季   应方式。

 

5 .3.3 热力站的布点和用地。

 

四、管网走向及 敷设方式

 

5.4.1 根据供热近、远期规划要求,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   合理确定管网走向, 并考虑到多热源联网的可能性。


5.4 . 2 蒸汽管网与热水管网在市区各地段所采用敷设方式。   热电厂(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电力系统概况

 

6 .1.1 目前和将来发展的用电负荷情况。

 

6 .1.2 水电站的装机容量,丰水和枯水季节以及水电站在电力   的运行情况。

 

6 .1.3 中低压凝汽机组改为热电站对电力系统的影响,高压凝   汽机组改为发电供热两用机组对电力系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