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暖管网设计规范
- 2024-07-25 10:58:00
- user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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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暖管网设计规范
篇一:《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1 总 则
1.O.1 为统一我国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 准,促进直埋管道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制定本规程。 1.O.2本规程适用于供热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150℃、公称直径 小于或等于DN500mm的钢制内管、保温层、保护外壳结合为一 体的预制保温直埋热水管道。
1.O.3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区应遵守《室外给水排水 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 筑规范》(GBJ25)、《膨胀土地区建筑地基技术规范》(GBJ112)的 规定。
1.O.4直埋供热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CJJ28)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 语
2.1.1 屈服温差temperature difference of yielding 管道在伸缩完全受阻的工作状态下,钢管管壁开始屈服时的 工作温度与安装温度之差。 2.1.2固定点fixpoint
管道上采用强制固定措施不能发生位移的点。
2.1.3活动端free end
管道上安装套筒、波纹管、弯管等能补偿热位移的部位。
2.1.4锚固点natural fixpoint
管道温度变化时,直埋直线管道产生热位移管段和不产生热
位移管段的自然分界点。
2.1.5 驻点 stagnation point
两侧为活动端的直埋直线管段,当管道温度变化且全线管道
产生朝向两端或背向两端的热位移,管段中位移为零的点。
2.1.6锚固段fully restrained section
在管道温度发生变化时,不产生热位移的直埋管段。
2.1.7过渡段partly restrained section
一端固定
(指固定点或驻点或锚固点),另一端为活动端,当 管道温度变化时,能产生热位移的直埋管段。 2.1.8单长摩擦力friction of unit lengthwise pipeline 沿管道轴线方向单位长度保温外壳与土壤的摩擦力。 2.1.9过渡段最小长度minimum friction length 直埋管道第一次升温到工作循环最高温度时受最大单长摩擦 力作用形成的由锚固点至活动端的管段长度。 2.1.10过渡段最大长度maximum friction length
直埋管道经若干次温度变化,单长摩擦力减至最小时,在工
作循环最高温度下形成的由锚固点至活动端的管段长度。
2.2符 号
A——钢管管壁的横截面积(m2); DC——预制保温管外壳的外径(m); Di——钢管内径(m); DO——钢管外径(m);
E——钢材的弹性模量(MPa);
Fmax——管道的最大单长摩擦力(N/m); Fmin——管道的最小单长摩擦力(N/m); g——重力加速度(m/s2); , H——管顶覆土深度(m);
Lmax——管道的过渡段最大长度(m); Lmin——管道的过渡段最小长度(m); Pd——管道的计算压力(MPa); t0—管道计算安装温度(℃);
t1——管道工作循环最高温度(℃); t2——管道工作循环最低温度(℃);
?Ty——管道的屈服温差(℃);
α——钢材的线膨胀系数(m/m·℃); δ——钢管公称壁厚(m); μ——摩擦系数;
ν——钢材的泊松系数; ρ——土壤密度(kg/m3);
[σ]——钢材在计算温度下的基本许用应力(MPa); σb——钢材在计算温度下的抗拉强度最小值(MPa); σt——管道内压引起的环向应力(MPa);
σs——钢材在计算温度下的屈服极限最小值(MPa)。
3 管道的布置和敷设
3.1管道布置
3.1.1直埋供热管道的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热力网设 计规范》(CJJ34)的有关规定。管道与有关设施的相互水平或垂直 净距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
3.1.1 直埋供热管道与有关设施相互净距
注:热力网与电缆平行敷设时,电缆处的土壤温度与月平均土壤自然温度比较,全
年任何时候对于电压
10kV的电力电缆不高出10℃,对电压35~110kV的电缆 不高出5℃,可减少表中所列距离。
3.1.2直埋供热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同时
尚应进行稳定验算。
3.1.3直埋供热管道穿越河底的覆土深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 和管道稳定条件确定。
3.2敷设方式
3.2.1直埋供热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高处宜设放气阀,低 处宜设放水阀。
3.2.2管道应利用转角自然补偿,10°~60°的弯头不宜用做自然 补偿。
3.2.3管道平面折角小于表3.2.3的规定和坡度变化小于2% 时,可视为直管段。
3.2.4从干管直接引出分支管时,在分支管上应设固定墩或轴向
补偿器或弯管补偿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支点至支线上固定墩的距离不宜大于9m。
2分支点至轴向补偿器或弯管的距离不宜大于20m。
3分支点有干线轴向位移时,轴向位移量不宜大于50mm, 分支点至固定墩或弯管补偿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程公式
(4.4.2—1)计算“L”型管段臂长的规定,分支点至轴向补偿器的
篇二: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
CJJ105-XX
篇三: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ity heating pipelines
CJJ28-XX/J372-XX
发布日期:
XX年12月02日
实施日期:
XX年02月0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出版单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XX)8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2 工程测量;3 土建工程用地下穿越工程;4 焊接及检验;5 管道安装及检验;6 热力站、中继泵站及通用组装件安装;7 防腐和保温工程;8试验、清洗、试运行;9 工程验收。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将原规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二级管网工程;
2 增加了浅埋暗挖法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3 补充了直埋保温管道的制作、施工、验收要求;
4 修改了钢管、管路附件及设备等供热管网工程专用设施的质量及安装要求; 5 对近十年来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纳入了本规范,同时修改了不相适应的内容; 6 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8——90中的质量标准和允许偏差,纳入本规范相关章节,工程质量验收的方法编入本规范第九章。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要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为提高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参数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 工作压力P≤,介质温度T≤350℃的蒸汽管网;
2 工作压力P≤,介质温度T≤200℃的热水管网;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熟悉图纸和现场,并应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工程施工和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有产品合格证;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工程变更、材料及设备需代用或更换时,必须得到设计部门的同意。产品进入现场,应办理验收手续。
在湿陷性黄土区、流砂层、腐蚀性土等地区和地震区、巷道区建设供热管网工程,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工程测量
一般规定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的城市平面控制网点的城市水准网点的位置、编号、精度等级及其座标和高程资料,确定管网设计线位和高程。
工程测量所用控制点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图根级。
设计测量所用控制点的精度等级符合工程测量要求时,工程测量应与设计测量使用同一测量标志。
供热管线的中线桩的控制点宜采用平移法或方向交会、距离交会、座标放样等方法定位,并应设置于线路施工操作范围之外,便于观察和使用的稳固部位。
当新建管线与现状管线相接时,应先测量现状管线的接口点管线走向、管中座标、管顶高程,并应与现状管线顺接。
定线测量
管线工程施工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主干线、支干线、支线的次序进行;
2 主干线起点、终点,中间各转角点及其它特征点应在地面上定位; 3 支干线、支线,可按主干线的主法定位;
4 管线中的固定支架、地上建筑、检查室、补偿器、阀门可在管线定位后,用钢尺丈量方法定位。
管线定位应按设计给定的座标数据测定点位。应先测定控制点、线的位置,经校验确定无误后,再按给定值测定管线点位。
直线段上中线桩位的间距不宜大于
50m ,根据地形和条件,可适当加桩。
管线中线量距可用全站仪、电磁波测距仪或检定过的钢尺丈量。当用钢尺在坡地上测量时,应进行倾斜修正。量距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1/1000。 在不能直接丈量的地段,可使用全站仪、电磁波测距仪测距或布设简单图形丈量基线间距求距。
管线定线完成后,点位应顺序编号,起点、终点、中间各转角点的中线桩应进行加固或埋设标石,并绘点之记录。
管线转角点应在附近永久性建筑物上或构筑物上标志点位,控制点座标应做出记录。当附近没有永久性工程时,应埋设标石。当采用图解法确定管线转角点点位时,应绘制图解关系图。
管线中线定位完成后,应按施工范围对地上障碍物进行核查。施工图中己标出的地下障碍物的近似位置应在地面上做出标志。
水准测量
水准观测前,应对水准仪和水准尺进行全面检验,检验的项目、方法和要求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K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验水准仪视准轴和水准管轴之间的夹角误差。
水准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合水准路线闭合差应为±30√L(mm)(L为附合路线长度,以km计);
2 当水准测量跨越河流、深沟,且视线长度超过200m时,应采用跨河水准测量方法,跨河水准应观测两个单测回,半测回中观测两组,两测回间较差应为±40√L(mm)(L为跨河视线长度,以千米计);
3 设计另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在管线起点、终点、固定支架及地下穿越部位的附近,应留临时水准点。管线沿线临时水准点的间距不宜大于
300m,临时水准点标志应明显,安放应稳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两固定支架之间的管道支架、管道、检查室、地面建筑物等高程,无法采用固定支架高程进行相对控制时、可采用变坡点、转折点的高程进行相对控制。
供热管线与热源部位的高程应采用热源高程校核。
竣工测量
供热管线工程竣工后,应全部进行平面位置和高程测量,并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解析坐标的管线点位中误差(指测点相对于邻近解析控制点)不应大于5mm; 2 管线点的高程中误差(指测点相对于邻近高程控制点)应为±3cm;
3 管线与邻近的地上建筑物、相邻的其它管线、规划道路或现状道路中心线的间距中误差,用解析法测绘1:500~1:XX图时,不应大于图上。用图解法测绘1:500~1:1000图时,不应大于图上。
供热管线竣工数据应包括下列各项:
1 地面建筑物的座标和高程;
2 管线起点、终点、平面转角点、变坡点、分支点的中心座标和高程;